毗婆奢那禪修法01098烏雄力-毘尼蘭若

我們修行佛法並不是要去改變什麼事物,也不是要讓事物按照某一種形式來展現;如果我們想讓事物如自己的願,那我們就會受到「苦」的逼迫。

如果我們已經真正的了解「無常」,那我們就是見到了「法」;如果我們已經真正的了知一切事物的本質是「法」,我們就會接受它們而放下它們。因為它們是無常的,所以我們無法掌握它們,無法想讓它們呈現出什麼狀態就可以呈現出什麼狀態。

當我們了知身心的本質是無常的,我們慢慢的就會不再執著身心了,沒有執著也就沒有了痛苦。因此修行的方向,就是要認識身心現象的本質,然後去接受它們而不是要去改變現狀。

147.我們在佛法中所談的「證」,即是用自己的親身經驗來做為理解,除了用自己的身心來證,無法用其他的工具來理解佛法,因為我們不是靠傳統、靠別人的看法或道理,而是靠自己的身心來了解什麼叫佛法、什麼叫涅槃,這才是真正了解「證」的意思。

「滅」為擇滅,想理解佛法的修行過程就要了解擇滅,擇滅就是用智慧來實現滅,也就是行滅的意思,此為漸次滅的過程。擇滅也可以說是行滅,即斷苦諦、集諦的煩惱。

所以擇滅的究竟意思為究竟涅槃,但從方便來說明,擇滅不只是涅槃,也說明行滅的過程,是用智慧去掉煩惱的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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